8月5日下午,我院召开2021年第12次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视频会议精神,对做好全院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会议由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卢蜀江主持,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刘俊浩、戴健、赵德提·阿不都哈德尔,以及院属各单位(部门)负责同志共计37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8月4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落实“四早”要求和“四方责任”,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会议要求,院属各单位、各部门要立足于防、精准施策,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一要坚决守好院门。要对相关安保、值守人员开展疫情防控专题培训,从严落实人脸识别、身份证识别、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报告、测温等各项防控措施,院本部及不在大院内的院属单位均要配合好属地社区的各项管理要求。院纪委(监察室)要对安保、值守人员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及时查找短板漏洞,推动压实责任。二要做好核酸检测。院属各单位、各部门要保证全体干部职工按照要求进行检测。同时,要做好家庭成员的工作,主动到社区检测。三要加强排查管理。要加大对中高风险地区来院人员和从疆外其他省份返回的干部职工的排查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及亲属是否存在被隔离的情况,严格执行向单位及属地社区报备要求。四要从严管理人员出行。院属各单位、各部门要管好自己的人,确保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公布有新冠病毒阳性病例行程轨迹途径的省市;近期非必要不出疆,确因紧急事项必须赴疆外人员,须经本单位领导签批后报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疆内出行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五要严控聚集性活动。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提倡采取视频形式召开,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培训等活动。六要做好派出人员的联系服务。各派出单位要做好“访惠聚”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及助理、支教干部、挂职、借调干部,以及赴基层一线科研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到准确掌握行动去向及身体健康状况,做好心理安抚和工作保障。七要认真落实疫苗接种要求。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积极主动配合及时完成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身体状况不适合进行疫苗接种的,要加强自我防护。八要强化聘用人员管理。院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聘用人员和实习学生的监督管理。加强疫情防控管理教育,及时宣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防护常识,坚决杜绝出现“管理盲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对聘用人员、实习学生不听劝阻、违反防控要求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做好仪表规范教育,办公场所着装应整洁得体、端庄大方,展现单位的良好精神风貌。(院办公室 孙菲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