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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我院开展“与法同行”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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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我院于12月4日上午,开展“与法同行”宣讲报告会,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丛健同志做了题为《以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为统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的宣讲报告。宣讲报告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院机关和粮作所等5个单位的130余名干部职工在主会场聆听宣讲报告,12个研究所和南北疆8个基层场站的近500名干部职工在分会场聆听宣讲报告。

丛健从切实把握民法典的法律地位和贯穿其中的宪法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刻理解民法典的修订历程和主要特点、坚定“四个自信”,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民法典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为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奠定坚实基础,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扎实推进法治新疆建设五个方面,结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行了深入浅出、全面系统的宣讲解读。宣讲报告内涵丰富、重点突出、分析透彻,既是一场系统辅导、又是一次实践指导,通过聆听宣讲,加深了全院干部职工对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对民法典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的理解的把握,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理解和把握。

宣讲最后,丛健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宪法法律和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大意义,把加强宪法法律和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坚决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引导全院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中国之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宪法和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确保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不断增强全院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浓厚氛围,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引导全员干部职工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营造浓厚法治氛围。(院办公室 姜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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