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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

机关第四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织开展第一次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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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机关第四青年理论小组(含机关党委、纪委(监察室)、财经处、审计处)开展了第一次集中学习,12名青年干部参加了学习活动,活动由该学习小组组长王新刚同志主持,机关第四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吴威同志给予了全程指导。

活动中,王新刚同志首先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做了主题发言;随后组织观看中央音乐学院副院长周海宏教授的《音乐鉴赏与幸福人生》。结合本次主题和学习内容小组所有成员进行交流发言,畅谈心得感悟。最后,学习小组讨论制定了《机关第四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制度》,为今后持续深入开展好青年理论学习夯实了制度基础。

学习活动结束时,吴威同志对本次学习活动给予认可,并对小组今后开展好青年理论学习活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坚持“自学自讲”。坚持每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每次提前1周确定学习内容,确定1名同志结合学习情况作主题发言,其他同志紧紧围绕主题,结合自学和思考自由发言,交流感悟。二是要坚持“形式创新”。在开展富有活力、吸引力的集体性寓教于乐的活动上着力,集思广益,通过好读物分享、“微感悟”、结构化研讨等富有新意的活动持续深化学习效果。三是要做好“排头兵”。机关第四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要认真对照机关党委工作要求,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小组的学习成效走在全院前列;每位小组成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对待每一次学习,把每一次学习作为提升自己、助力成长的平台和机会,勤学多思善为,为全院青年理论学习树标杆作表率。(机关党委 王新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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