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京东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我院与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同步签署了“京东&新疆数字农业研究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10月17日,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戴健带队一行6人专程前往北京京东亦庄分部就开展新疆数字农业合作洽谈交流。10月30日,邀请京东物流集团新疆分公司党委书记张超杰、京东农场西北商务总监韩文舵、京东农场技术解决方案总监白皓洵来院洽谈交流,就推进战略合作进行深入探讨,进一步明确合作的工作路线和主要任务。11月3日,组织院属各单位和试验场站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加快推进与京东集团合作事宜,成立了工作专班,提出了工作方案和合作清单,落实了工作任务。
通过对接洽谈,就近期双方合作领域达成共识。一是依托京东农场加强数字农业合作,京东提供销售平台、管理和技术优势,我方提供农业技术方面的支持。共同对新疆优势农产品进行包装,建立区域公共品牌,解决农产品商品化问题,提升品种、品质、品牌价值。探索一套适合新疆农业的高投入、高产出的新疆数字农业发展模板,打造精品农业,全面提升新疆农产品的档次和市场竞争力。二是针对新疆农产品质量提升和销售问题,开展数字农场方面的科技合作和技术共享,建立京东农场示范平台,通过覆盖全球的京东销售、物流渠道帮助打通新疆产品销售渠道,实现新疆优质产品溢价销售,提高新疆农产品经济效益撑,解决新疆农产品买难问题。三是利用京东农场数据系统和新疆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双方数据资源的信息共享,推动新疆数字农业发展,为新疆农业生产规模化和标准化提供成熟技术和数字管理模式。
拟通过三年合作,为实施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数字乡村发展战略,长期稳定新疆重要农产品供应,持续稳住“米袋子”“菜蓝子”基本盘,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实施,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加强国家数字农业农村系统建设,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促进优质农产品走出新疆走向世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实现合作共赢蓝图。(院办公室 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