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8年12月27日下午,我院财经处举办“新个人所得税法”培训,特邀沙区税务局副局长周玉平、沙区友好北路税务所所长毛建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进行培训。我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康威,全院财务人员、机关各处(室)、研究所(中心)相关人员107人参加培训。
培训主要围绕新个人所得税法及专项附加扣除知识、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系统操作办法等内容,演示操作了扣缴客户端资料申报填写方式,并回答了院职工提出的实际问题,为我院2019年1月1日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奠定了基础。
(财经处 丁皖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