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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农业农村部盐碱土改良与利用(干旱半干旱区盐碱地) 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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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盐碱土改良与利用(干旱半干旱区盐碱地)

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农业农村部盐碱土改良与利用(干旱半干旱区盐碱地)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依托新疆农业科学院和山西农业大学隶属于农业农村部耕地保育学科群根据农业农村部重点开放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要求,营造开放的学术氛围,培养高层次的创新人才,特设立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的研究项目。

一、资助方向

针对新疆绿洲农业节水与土壤次生盐渍化矛盾突出、作物生长季灌溉与盐分淋洗不协调,产能低下等问题,实验室主要围绕新疆绿洲盐碱地改良与利用理论创新、技术研发、产品创建及模式构建等方向进行研究,旨在解决盐碱地改良与利用中的关键问题,为干旱半干旱地区盐碱地高效可持续利用提供科技支撑

实验室资助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向:

1. 耐盐适生改土作物或经济型耐盐植物筛选及模式开发

2. 苦咸水利用

3. 淡盐化耕层构建

4. 低成本高效盐碱土改良剂研发

本基金要求试验开展地点为新疆,鼓励青年科技工作者结合当地实际进行开创性技术、产品和模式研发,优先资助创新性强、或有连续性和系统性工作积累的研究项目。

二、申请人条件要求

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 从事研究方向符合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方向的研究人员;

2.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 年龄为40周岁以内。

三、申请截止时间

本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630,以申报书电子版本(含签字盖章页)发送时间为准,过期不予受理。自带经费者不受申请时间限制,随时可联系前来开展研究。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者认真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先提供电子版申请书和个人承诺书扫描件,获批后再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四份至本实验室

2. 开放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必须持续较长时间的重大课题,可分阶段申请。

3. 开放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试验材料费、测试分析费、论文出版费、差旅费、劳务费等(详见附表中经费表)。

4. 申请书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意见将及时通知申请者,对获准资助的项目发课题计划任务书;申请者应根据评审意见填写课题计划任务书,由实验室主任核后方可正式列为本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

5. 所有来本实验室工作的开放课题主持人与参加人员均以实验室客座人员对待。开放课题资助的客座人员,需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并按管理要求向实验室汇报课题研究进展。

6. 项目考核指标是至少发表中文一级学报论文1篇。对于超额完成论文指标的课题,实验室按照有关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7. 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与客座人员所在单位共享。在本实验室完成的或开放课题资助的论文和成果(包括部分工作在实验室完成或部分得到开放课题资助的论文或成果),必须第一标注农业农村部盐碱土改良与利用(干旱半干旱区盐碱地)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项目编号)资助”。

8. 实验室中英文标注为:农业农村部盐碱土改良与利用(干旱半干旱区盐碱地)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ory of Saline-alkali Soil Improvement and Utilization (Saline-alkali land in arid and semi-arid regions),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P. R. China

9. 凡是资助的项目须于合同规定截止时间前一个月提交一份纸质版项目验收申请,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不能按时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请合同规定截止时间三个月提交项目延期申请,经本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延期验收,否则视为未完成项目。

10. 项目完成后,提交课题总结报告发表论文等项目验收材料,经重点实验室审查符合验收条件后,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和验收报告,由本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开放课题申请联系人:刘娇  18690165891    0991-4503133

电子邮箱liuxy0803@163.com

附件1——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格式

附件2——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人承诺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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