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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仲健一行来我院开展自治区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调研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6年05月18日 11:19

2016年5月17日上午,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仲健、科技厅科研条件与财务处处长张耀、调研员韩咏菊、自治区财政厅教科文处冯晓婷、科技厅科研条件与财务处伊利亚尔·沙包尔一行5人来我院,开展自治区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2015年度执行情况调研与座谈。副院长杜伟、贡锡锋、科管处处长李进、财经处李萍以及我院承担项目负责人和财务人员16人参加了座谈会。副院长杜伟主持会议。

会上,李进处长从我院基本科研业务费执行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2015年度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以及“十三五”设想等六个方面详细汇报了实施管理情况。

杜伟副院长首先对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长期以来对我院科技创新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对我院科技创新、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项目孵化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我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助4个重点方向:一是国家或自治区重大项目前期预研,培植重大项目;二是瞄准科技前沿,提前布局学科发展方向;三是资助自治区农业生产中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研究;四是优先支持近年引进的优秀人才开展研究。通过专项的实施,提高了我院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能力,使一批年轻学者迅速地成长为科研骨干。今后,在立项、过程管理、验收以及资金管理过程中严把质量关,进一步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建立项目库,修订完善我院制定的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强化跟踪和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科技厅科研条件与财务处处长张耀对我院执行基本科研业务费提出建议。一是对立项项目进行分类,进一步发挥专项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发掘有潜力的项目进行储备,向基础研究侧重。二是进一步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

科技厅副厅长仲健首先肯定了新疆农科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效,专项管理规范,成果效益明显。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的实施,锻炼和培养了一批科研骨干,为申报重大项目,提升科研院所科技创新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最后,仲健副厅长希望农科院应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今后,在专项实施中,加大对少数民族科技骨干支持力度,注重学科平衡发展,进一步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切实用好专项经费。(科管处 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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