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全院会议管理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规范有序推进全院会议的统一管理,提高会议质量,强化督办落实,现就进一步规范全院会议的管理通知如下:
一、全院性正式会议由办公室统一通知,机关处室组织的各项重要来访、调研或全院性会议,院属单位组织承办的全国性或地区性学术会议,均须报办公室备案后召开。
二、会议议程、会议材料和会场布置提前一个工作日商办公室共同审定,各承办单位(部门)负责会议的会务工作(会场布置、会议记录、会务服务、会议简报)。具体事宜由办公室杨洋同志负责。
三、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相关事宜由办公室孙菲雅同志负责。
四、各会议室使用应提前进行报备后统一安排。会议承办单位(部门)应在约定时间内使用会议室,如有变动及时备案调整。具体事宜由办公室姜婷婷同志负责。
五、办公室负责牵头抓好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
六、各会议室日常安排使用、环境保洁、设施管理等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附件1:新疆农业科学院会议备案表
附件2:新疆农业科学院会议室使用申请表
新疆农科院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