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我院“科技改革创新年”工作安排,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科研导向,让科技人员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科技创新和研发活动中,大力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现制订措施如下。
一、统筹各类会议活动。院属单位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好会议审批报备,综合性会议和活动须经院党委同意后召开,机关处室组织召开的各类专题会议须经分管院领导同意。要开短会、开务实管用的会,提倡合并开会、套开会议,参会人数严格把控,流程内容精简高效。严格控制科技人员、“双肩挑”领导干部参加各种揭牌、非专业性调研活动,以及各种应景式会议和礼节性活动。提高各类集中学习会议实效,不搞照本宣科,不搞泛泛表态。
二、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机关处室之间要建立联动机制,严格控制检查考评,将同类或相似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考评合并进行,严格控制次数,防止重复扎堆、层层加码。采用抽查与普查相结合的方式,相对集中开展联合检查、集中考核,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监督检查考核质效。调查研究、督导检查等要轻车简从、务求实效,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
三、减轻工作留痕负担。机关处室严格控制发文,不发不切实际、内容空洞的文件,不得简单将有没有开会、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研究所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进一步提升日常性材料和数据的收集、积累、整理、归纳和分析能力,杜绝简单机械向研究所发通知、要材料、要数据等情况。机关处室和研究所内部不得随意以微信工作群、QQ群、钉钉群等平台简单直接安排工作、报送数据,杜绝乱发文、“突击式”填表报材料、刚下发通知即要求上报(紧急情况除外)等情形,给研究所和科技人员留出足够准备时间。
四、提高信息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全院综合业务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明确数据来源和审核权限,实现科研、人事、财务、管理等数据互通,实现一表多用、数据共享。逐步建立信息化办公平台相关流程和功能应用,将能够纳入平台的事项办理、工作审批、台账记录等功能纳入平台管理和运行。
五、提升内部管理质效。研究所内部不能随意将应由行政管理人员承担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简单转嫁给科技人员,各研究团队不得随意让青年科技人员、新进科技人员兼职从事非科研性事务、杂务,确有需要的,可采取托管、共享助理、聘用专职人员等形式加以解决。紧密结合科研活动的特点与规律,优化科研经费财务报销程序,提高科研经费管理灵活性和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