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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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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提案的征集工作。
2、对职工代表提案逐件审查,提出立案建议及承办部门、单位报院党委研究。凡符合立案的登记立案并分类签署意见,送交承办部门、单位办理;对不能立案的,直接签署意见交由承办部门、单位答复提案人。
3、督促、检查提案的落实、办复情况。
4、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向院工会委员会反馈信息;组织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增强提案效果。
5、总结当年提案工作,并向下一次职代会提交提案工作报告,向职代会报告提案工作。
6、完成职代会和工会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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